时间:2026-03-02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规范学校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广州南方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pdf
广州南方学院
2025年9月23日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