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体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大南招(货)【2017】 09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要求,鉴于广州齐悦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广州河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广东诺加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第五部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出现雷同。依据招标文件19条第8款: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雷同,其投标文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的审查及评议,现决定取消以上四家公司的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在二年内(2017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禁止参加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任何招标活动。
希望各投标单位能严格履行承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