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方学院店铺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5-08-08 浏览量:

招标编号:南院招(服)【2025】11号

为满足广大师生员工生活便利和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有关规定,决定重新对我校东区二楼超市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项目

本次招租的商铺位于学生及教职工居住、生活和消费的集中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址

经营项目

建筑面积(㎡)

租金最低限价(元/平方米/月)

备注

1

东区二楼超市

广州南方学院明辨路45号二楼自编1号(原东区二楼超市)

提供食品饮料(不含生鲜)、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具,五金、电器,卫生用品、体育用品、成人用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除外);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酒类(酒精度不超过15度)、卷烟(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等商品销售服务,不得经营餐饮服务及活禽销售

228.85

200

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从化街口相同及同类超市价格,确保价格合理性与市场竞争力。

二、招租要求及相关说明

1.租赁申请人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承租意愿,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申请人租金报价为月租金单价(元/平方米/月),报价不得低于租金最低限价;商铺租金每年按10个月计费(注:2、8月免租),物业费1.38元/平/月(一年按12月计)出租方需在每年的3月15日及9月15日前向学院预缴纳本学期的场地租金和物业费等。

3.为保证经营项目的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抬高商品供应价格,若租金报价高于租金最低限价的200%(不含200%),申请人须对报价合理性(包括:人工成本、进货渠道及盈利构成等)作书面说明,不作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租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承租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或独立法人(同等条件下法人申请人优先);同时,申请人须经过工商注册登记或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条件,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和债务纠纷,符合公告要求的经营要求(我校有权核定申请人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经营经验用于证明经营过同类型项目经营经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拟申请的经营项目 (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申请人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文件时间:2025年88日后,拟报名的潜在租赁人可下载附件获取招文件(https://ztb.nfu.edu.cn/cgxx/cggg.htm),了解项目需求情况。

2.招文件售价:免费获取,以电子版文件发送。

五、租赁报价文件递交:

租赁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文件(按相应需求书)以邮件的方式,于2025 年8月15日 12点00分前发送至招投标管理中心邮箱ztb@nfu.edu.cn。

、本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359

联系邮箱:ztb@nfu.edu.cn

   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A2行政楼111室

   编:510970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东区二楼超市招租需求书.docx



广州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88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